招标条件确认指南
(一)设立依据
《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投标监督管理条例》第十一条
(二)适用对象
招标人(招标代理机构)
(三)办理方式
网上办理
(四)办理期限
1个工作日
(五)办理流程和需要提交的材料
1.黄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:招标人(招标代理机构) 登录黄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,点击项目登记,按系统规定的格式上传有关招标条件所需材料。
云平台:招标人登录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,点击菜单-招标业务-招标方案-招标项目,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,并按照系统规定的格式上传有关招标条件所需的材料(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)。
项目登记上传资料清单如下:
(1)工程建设项目需上传以下登记资料:
A、项目审批、核准、备案文件(审批文件一般应为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文件,需要审批初步设计的应为初步设计审批文件);
B、资金证明或资金来源证明;
C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;
D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;
E、施工图审查合格材料;
F、施工图预算(招标控制价)及备案;
G、建设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文件;
H、招标代理委托合同、招标代理营业执照(自行招标的除外);
I、行业主管部门意见;
J、其他(招标人、招标代理机构事前信用承诺书)。
工程勘察、设计项目招标和水利、交通等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可不提供第C、D、E、F项资料,小型工程项目没有相关审批文件、证件的提供主管部门批准意见及有关证明。
(2)政府采购项目需上传以下登记资料:
A、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;
B、采购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文件;
C、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合同;
D、其他。
(3)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项目需上传以下资料:
区政府批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矿业权出让方案。
(4)国有产权交易项目需上传以下资料:
A、委托代理合同;
B、转让人的资格证明或者其他有效证明: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、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社会团体证,经办人或联系人身份证等资格证明的复印件(需法定代表人或本人签字,并加盖公章);
C、有关产权归属的证明材料;
D、出资人批准产权转让的批文和有关证明;
E、转让资产清单;
F、转让标的基本情况介绍;
G、近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、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;
H、对受让方提出的受让条件;
I、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职工代表大会(或职工大会)关于职工安置事项通过的意见;
J、其他。
(5)其他项目需上传以下资料:
A、项目审批、核准、备案文件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文件;
B、交易人法人资格证明文件;
C、委托交易合同、受托机构营业执照(自行交易的除外);
D、其他。
2.中心工作人员对招标条件信息、上传附件材料进行形式性、完整性验证,对符合要求的,予以确认通过,电子交易系统自动生成项目招标编号;不符合要求的,一次性告知原因,并予退回。
(六)咨询服务电话
黄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:0713-8880286
云平台:027-86629989